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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阿阿膠銷售員柏弘楊酒駕獲刑三個月
2019-07-1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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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視聽濟南訊 日前,東阿阿膠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阿阿膠”)銷售員柏弘楊酒后駕車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檢察機關向法院提起公訴后,柏弘楊被判決為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1.1萬元。
法院審判系統披露的文件顯示,柏弘楊1992年2月生,2019年4月25日被刑事拘留。檢察機關指控柏弘楊犯危險駕駛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悉,2019年4月24日22時30分許,柏弘楊酒后駕駛小型轎車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檢驗,柏弘楊血液酒精含量為145.7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對此,法院審理認為,柏弘楊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據此,法院判決柏弘楊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