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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橋科技工業園拖欠工資逃避繳納社保遭多名員工起訴
新視聽濟南訊 由山東魏橋創業集團和魏橋紡織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的濱州魏橋科技工業園有限公司(簡稱“魏橋科技工業園”),日前因“繳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低、繳納年限不足、繳費險種不全、未及時繳納”等違法行為被多名員工訴上法庭。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自去年12月以來,魏橋科技工業園與該公司員工的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就多達20余起。魏橋科技工業園被該公司多名員工指為“有逃避繳納社保的主觀惡意”,并且在“2017年8月之前魏橋科技工業園沒有為大部分員工繳納全部的社會保險”。
7月9日,法院審判系統披露的文件顯示,武秀芳(化名)2005年11月進入魏橋科技工業園工作。“2017年8月,我因為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而離職,魏橋科技工業園在我離職后才為我繳納了一個月的‘五險’,而在此之前只為我繳納了‘三險’,魏橋科技工業園在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中存在繳費基數低、繳納年限不足、繳費險種不全、未及時繳納的情形。”武秀芳表示,“魏橋科技工業園有逃避繳納社保的主觀惡意,2017年8月之前魏橋科技工業園沒有為大部分員工繳納全部的社會保險,其逃避繳納社保的義務理應按照法律支付經濟補償金。”
對此,法院審理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法律賦予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下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據此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權利;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武秀芳離職后,魏橋科技工業園欠付武秀芳1487元工資未發放,故魏橋科技工業園應當支付武秀芳工資1487元。魏橋科技工業園未為武秀芳繳納生育保險費,依法應當按照武秀芳產假前工資標準向武秀芳支付生育津貼,魏橋科技工業園尚欠付武秀芳生育津貼差額5589元,故魏橋科技工業園應向武秀芳支付生育津貼差額共計5589元。”法院據此判決被告魏橋科技工業園十日內支付武秀芳離職前工資1487元和生育津貼差額5589元,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魏橋科技工業園負擔。
記者注意到,劉玉萍(化名)等人遭遇的情況跟武秀芳如出一轍。據記者不完全統計,自去年12月以來,魏橋科技工業園與該公司員工的勞動爭議訴訟案件就多達20余起。
案卷顯示,2005年4月,劉玉萍到魏橋科技工業園工作,2017年8月因魏橋科技工業園未依法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而離職,魏橋科技工業園在劉玉萍離職后才為她繳納了一個月的五險,而在此之前只為劉玉萍繳納了三險。
7月3日,法院判決被告魏橋科技工業園十日內支付劉玉萍離職前工資1275元和生育津貼差額254元,案件受理費由被告魏橋科技工業園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