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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未落實、監管不足,這份權威報告直擊安全生產五大問題
今年是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連續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的第四年。7月23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提到,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安全生產工作成效一年比一年好。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實施還存在執法不嚴、法律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安全生產工作存在不少短板弱項,重大安全隱患依然存在,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此次執法檢查,共實地檢查70家單位和1037個點位,發現各類問題285個(處)。
報告指出了山東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五大突出問題。
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法定職責落實不到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建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庫,如實記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信息;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告,并通告行業主管部門等職能部門。目前,山東有98個縣(市、區)未落實該規定,對非法違法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執法環境沒有形成。
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未有效落實。一是有的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法定職責落實不到位。一些企業負責人缺乏必備的知識和能力,法律規定的7項職責未能得到有效落實。不少企業缺乏高素質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只是應付檢查。二是法律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設備檢測維修保養淘汰等要求落實不到位。一些化工企業看到“進區入園”無望,對必要的安全資金不投入、設備不維護、管控不到位,個別企業甚至開足馬力生產,“透支”安全能力,存在較大隱患。三是法律規定的安全培訓要求以及從業人員的權利義務落實不到位。一些企業的安全培訓考核針對性不強,游離于實際需要之外。有的員工對可能的危害不清楚,對如何發現事故苗頭不了解,對處置和逃生技能不掌握。
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不扎實。16個設區市的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一些政府部門對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宣傳發動和教育培訓流于形式。一些企業在風險隱患雙重預防體系建設方面做表面文章。有的企業對本應由企業承擔的全員培訓、全員辨識風險、全員排查隱患等方面的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負責,企業僅限于編資料、存檔案,應付檢查。
安全監管能力不足。基層普遍存在安全生產監管力量薄弱問題,存在招人難、留人難,人員流動大,工作人員專業能力較低的情況。
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目前全省各級應急管理機構基本組建完成,但體制機制還沒有理順,“大應急”機制尚未形成,防汛、森林防火等專業人員還沒有隨著職能調整劃轉到位。市、縣應急管理部門職責增加,人員力量與工作量的矛盾更加突出。
報告還特別提到,檢查發現,16個設區的市都存在部門普法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貫徹不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工作不深入,缺乏系統性、有效性。一些企業對法律知識宣傳不夠,培訓流于形式,企業職工知法、懂法、守法的能力較弱,甚至連應知應會的常識也知之不多。
針對存在的這些問題,報告建議: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加強安全生產法宣傳貫徹;嚴格執法,抓好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落實;在加快新舊動能轉換中,著力提升安全生產能力和水平;突出監管能力建設,提高監管專業化水平。(實習生 韓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