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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億元!山東省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基金設立
7月31日上午,記者自山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獲悉,自8月1日起,政府出資設立初期規模50億元的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基金,專項用于開展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
會中發布的《關于設立專項基金開展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和困難幫扶的實施意見(試行)》(簡稱《實施意見》)提出,退役軍人個人自主創業貸款和其創辦的小微企業初創期(注冊登記3年內)創業貸款,分別給予最長3年和最長2年全額貸款利率貼息;退役軍人創辦的小微企業后續發展申請的信用貸款、抵押貸款,按貸款利率的50%,給予最長2年貼息。
據悉,省政府與農行、建行、郵儲銀行3家銀行簽訂了退役軍人創業貸款服務合作協議。在創業初期,商業銀行提供退役軍人創業貸款,個人最高20萬元、小微企業最高50萬元貸款額度,最長3年。在后續發展階段,商業銀行提供退役軍人創辦的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信用貸款最高150萬元,授信期限最長3年;抵押貸款最高500萬元,最長期限3年。
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副廳長廖發銀在會中介紹說,對享受普惠性社會保障政策后,仍存在基本生活特別困難的幫扶對象,針對其困難類型分類施救。患重大疾病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等報銷補償后,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仍然較大,按照5000元(含)-2萬元的救助50%、2萬元(含)-5萬元的救助60%、5萬元(含)-10萬元的救助70%、10萬元(含)以上的救助80%的標準,實施專項救助,單次救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生活不能自理或醫療、教育等基本生活必需開支較大,按規定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范圍后,基本生活仍特別困難的,給予3000元-1萬元的一次性幫扶;因遭遇事故、災害等突發意外,造成人員傷害或重大財產損失,按規定給予臨時救助后,家庭基本生活仍特別困難的,再給予5000元-3萬元的一次性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