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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山東|大貨車超載20噸交警才罰100元?省公安廳副廳長:嚴重違紀,停職處理
(記者 張珈瑋)前段時間,《問政山東》在6月6日的節目上曝光了山東昌邑國道上的“看道人”亂象,只要向這些人交納一定的費用,就可以保證超載大貨車在該路段暢通無阻。兩個月過去了,記者調查發現,經過整改后昌邑的問題雖然得到了解決,但在濰坊仍存在著不少大貨車超載的現象。
7月27日,記者在壽光市羊口港碼頭附近看到,在這里不斷有裝滿砂石料的大貨車,從碼頭里開出來過磅。記者發現,這種荷載裝貨量原本為十五噸的貨車,實際上少的拉了三十多噸,多的甚至拉了四十多噸。幾位貨車司機反映說,這個路段平時查車的不多,即使被查了,只要交一百元的罰款,兩天內都“管用”。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貨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的,應處以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按照這個標準,壽光這些超載大貨車僅僅被罰款一百元,實在顯得有些雞肋。
除了壽光市的這處碼頭外,記者在其他地方的一些路段發現,貨車超載情況同樣普遍。在235省道淄博張店區灃水路段,一些裝滿貨物的大貨車正在路上高速行駛。貨車司機們透露,這個路段幾乎沒有交警執勤,超載貨車可以說是通行無阻。
針對當地貨車超載問題,記者向平度市執勤的交警反映,他們卻回答說,一晚上一個交警中隊就一個值班的人,最多兩個中隊兩個值班的,每天不一定在什么位置查車,很難全面展開和覆蓋到。
針對部分交警不作為、亂作為的問題,山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丁冠勇在問政現場表示,不管有多大的困難,都不是不作為的理由。這是嚴重的違法違紀的行為,必須立即糾正,堅決查處,嚴肅處理,應立即封存全部的罰款憑證,相關人員立即停止執行職務,等候處理。
針對如何杜絕大貨車超載的問題,丁冠勇說,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個常態長效的工作機制,把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有機地結合起來,變為日常管理的一個有效機制。既要嚴厲打擊各類“車蟲子”、“路蟲子”,也要堅決清理隊伍中的“害群之馬”,通過公安部門的監管以及綜合治理,真正實現“天下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