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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可領社保補貼
●人員范圍
我市居民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已進行失業登記并經認定的下列人員:零就業家庭(含農村零轉移就業家庭)成員中女性年滿40周歲、男性年滿50周歲以上(以下簡稱“4050”人員)的人員;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成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特困家庭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成年后孤兒。
●享受待遇
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項目和標準,按照我市靈活就業人員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繳費的下限給予不超過2/3比例的補貼。只繳納其中一項社會保險費的按實際繳納的一項給予補貼。
●辦理流程
符合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后,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本人持身份證(非本市戶籍的持居住證)到就業失業登記所在地的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自愿申請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申請時填寫《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認定和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街道(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告知;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認定;公示后發放。
詳情可登錄“濟南市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網站或撥打電話0531-66605274咨詢。
●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的于每季度末次月5日之前錄入系統。錄入完畢后20個工作日之內,經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數據比對核實無誤后,將就業援助補貼資金撥付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