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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企業搞研發 財政最高補千萬
為激勵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實現創新發展,推動全省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我省將對企業研究開發實施財政補助。記者今天從省科技廳獲悉,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現已啟動。
根據《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補助實施辦法》),受補助企業須為在我省境內(不含青島市)注冊、會計核算健全的居民企業,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需符合國家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所屬范疇,并已申報享受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此外,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的企業,2018年度研發投入須較上年度增加且占當年銷售收入的3%(含)以上;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2018年度研發投入須占當年銷售收入的5%(含)以上。
符合條件的企業,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不足1萬元的企業按1萬元補助。補助標準為: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以上企業,按其2018年度較2017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部分的10%給予補助;2018年度銷售收入2億元(含)以下企業,按其2018年度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費用總額的10%給予補助。
根據《補助實施辦法》,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由省級、市級及以下財政共同落實。其中,省級財政補助50%,對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企業補助60%,市級及以下財政負責補助剩余部分,各自承擔比例由各設區市自行確定。市級及以下財政負責部分中,市級承擔省財政直接管理縣(市)企業補助比例應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目前,省科技廳、省稅務局已根據2017-2018年度研究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申報相關數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相關信息進行了初步測算,反饋給各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作為參考。(大眾日報記者 王亞楠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