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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審批手續(xù)!山東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救助幫扶
近日,中央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山東認真貫徹落實通知,要求強化責任落實,深化困難群眾摸底排查,做好困難群眾救助幫扶。
根據部署,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養(yǎng)、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或其他困境兒童申請條件的,可通過網絡方式提供相關證明,也可采取個人承諾方式先行保障,疫情結束后再補辦手續(xù),做到快速審批發(fā)放。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個人及時納入臨時救助范圍,采取下放審批權到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先救助后補辦手續(xù),適當上調臨時救助限額。外來人口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由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或縣級民政部門直接實施臨時救助。
同時,山東要求各地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以村(居)為基本單元,組織專門力量,采取普遍走訪的方式,對困難群眾和需要照料幫助的特殊困難人員進行一次大排查,做到“不漏一戶、不漏一人”,準確了解掌握他們的生活狀況和真實需求,做到情況明、底數清。要求市、縣、鄉(xiāng)三級黨委政府要落實屬地責任,認真組織好疫情防控期間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強化資金保障、強化督導檢查。對排查出來的困難群眾,各地黨委政府要統(tǒng)籌人員、資金、物資等資源,實行一對一包幫責任制,做到每天都有聯(lián)系、每周至少登門走訪一次,及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據悉,今年以來,山東有4.97萬名困難群眾新納入了低保和特困供養(yǎng)范圍;全省共開展臨時救助28685人次,發(fā)放救助資金4377萬元;為465.68萬人次困難群眾發(fā)放一次性價格補貼1.9億元。
(記者 齊靜 通訊員 張子龍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