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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發改委下發通知 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全額退費
5月12日,濟南市發改委下發《關于我市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一律不得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已提前收取的保教費、住宿費及伙食費等,需向家長全額退費。
《通知》全文:
各區縣發改委(局)、教體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各幼兒園:
為規范我市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收費行為, 切實維護幼兒及家長的合法權益,經研究,現通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為2020年2月1日至復園之日止。
二、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應嚴格按照《關于印發山東省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19〕1222號)中的收費項目設定,嚴禁擴大范圍、自立收費項目進行收費。幼兒園不得以開辦網絡課程等形式為由,另外收取費用。
三、疫情防控期間幼兒園一律不得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已提前收取的保教費、住宿費及伙食費等,需向家長全額退費。其中,辦理退園的,幼兒園應一次性全額退費;未辦理退園的,幼兒園可與家長協商確定具體退費方式。
四、復園時間為當月15號前的,當月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濟發改物價〔2019〕90號)規定的相關政策執行;復園時間為當月16號后的,當月按工作日折算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
復園次月及以后,恢復執行《關于進一步規范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濟發改物價〔2019〕90號)。
五、各區縣(如歷下區)原保教費減免政策繼續執行。
六、本通知由發改、教育部門依據各自的職責進行解釋。
七、對于違反本通知規定的,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查處。
市發改委 市教育局 市財政局 市市場監督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