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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濟南再出招 擴大政策惠及面
針對當前中小微企業反映強烈的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濟南市工信局、財政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加大制度創新和流程再造力度,圍繞促進“銀企互信”,聯合制定出臺新的《濟南市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實施辦法》,不但將中型企業納入補償范圍,而且將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從4000萬元大幅提高到20億元,資金池規模居全省第一位。
“此項政策一是可提高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不良貸款的容忍度,二是可提高銀行機構向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放額度,從而有效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濟南市工信局局長汲佩德介紹說。據測算,這20億元資金池將引導銀行向中小微企業新增信貸投放300億元以上。
記者看到,濟南市此次不但擴大了資金池規模,而且提高了補償標準,按貸款總額1000萬元以下、1000萬元-2000萬元、2000萬元-3000萬元三個區間內,分別執行40%、30%、20%的補償比例,高于省標準10個百分點,中小微企業全覆蓋。同時,實行省市政策聯動,對符合《山東省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濟南地區不良貸款項目且滿足本辦法規定的補償條件,在省級補償基礎上,再給予10個百分點補償,最高補償本金損失50%。
據汲佩德介紹,濟南市此次大幅擴大了政策惠及面。一是合作銀行廣,合作銀行包含濟南轄區內依法設立向全市中小微企業發放貸款的所有商業性和政策性銀行;二是覆蓋企業廣,濟南市行政區域內注冊并依法經營,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劃型標準的中小微企業,均為支持對象;三是貸款類型廣,包括流動資金、技術改造類用途貸款,以及向法人代表、個體工商戶發放的生產經營性貸款,均納入補償范圍;四是覆蓋期限廣,包括合作銀行2019年至2021年發放的中小微企業貸款,貸款發放日期前延至2019年1月1日。
濟南市還規定,中小微企業貸款評定為次級類別或逾期超過60天時即啟動補償程序,明確補償資金可用于沖抵貸款本金損失。與貸款被確定為“損失”事后補償政策相比,濟南市采取提前申報、直接沖抵,能有效消除銀行機構內部績效考核與責任追究壓力,形成可預期、有保障的良好政策效應。
此外,該政策具有較強的導向性。為鼓勵銀行向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金融服務,該實施辦法對1000萬元以下普惠性貸款補償比例最高;針對民營和小微企業“首次貸”的融資痛點,科技型中小企業輕資產特點,辦法明確對首筆貸、純信用貸、以知識產權和應收賬款及存貨抵(質)押等方式獲得的貸款,提高10個百分點補償。為支持全市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對納入市工業和信息化重點項目庫的企業貸款,提高補償比例。(晁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