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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山東|買了電動汽車小區卻不讓安充電樁?省能源局局長回應:沒有安全隱患
濟南11月14日訊(記者 李立紅) 購買新能源汽車卻不能在家門口充電、高速服務區沒有配套建設充電設施…面對這些問題,山東省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欒健在今晚播出的《問政山東》節目現場表示,充電樁不存在安全隱患,新建小區應預留或建設充電裝置。到2022年,山東省將完成建設10萬個充電樁,讓新能源汽車行穩致遠。
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考慮節能、補貼等因素,很多人買車時會選擇新能源汽車。但不少車主發現,想在家門口充電,成了一個難題。
淄博市民趙先生今年三月份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為了充電方便,他打算在自家的車位上安裝一個充電樁,但折騰了大半年,直到現在充電樁也沒安上?!拔飿I不讓安裝,說存在安全隱患?!壁w先生說,由于無法在自家車位上安裝充電樁,他只能在外面四處找地方充電,“一個是不方便,而且在經濟上也不劃算,在自己家充電一度電是五毛多錢,在外面充是一塊多?!?/p>
對此,該小區物業工作人員回應稱,安裝充電樁存在安全隱患,其他業主也會有意見,這是不允許的。
趙先生的遭遇并非個例,家住濱州的楊女士遇到了類似情況,“我多次找物業協商,想安充電樁,物業不同意?!睘I州京博物業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規劃時未規劃這部分內容,線路都從地下走,安裝充電樁會造成線路錯亂。
國家電網濱州中心供電營業廳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車主提供身份證明、車位證明和物業同意的證明,就可以申請安裝充電樁,如果物業不同意,則無法安裝。
濰坊市民姜先生所在的小區屬于新小區,但由于無法安裝充電樁,他購買新能源汽車時賣家贈送的充電設備,現在也成了擺設。
《山東省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中要求,對于個人在專有部位合規安裝充電設施,物業服務企業要積極配合和支持;對有固定停車位的用戶,優先在停車位配建充電設施。
今年五月份,淄博一小區因為充電樁安裝難的問題,被媒體曝光。當時山東省能源局召開了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會,但半年時間過去了,問題依然存在。
對此,欒健認為,造成這個問題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充電樁進小區是個新課題,面臨著安全責任劃分、小區配套線路改造以及一些老舊小區的改造空間等問題;另一方面,作為充電樁規劃的主管部門,省能源局在頂層設計、配套政策上滯后了。
安裝充電樁真的存在安全隱患嗎?欒健解釋道,小區物業對安全隱患有擔憂是正常的,但客觀地講,從合格產品的生產到標準化制定,以及規范安裝和使用,充電樁是不存在任何安全隱患的。“充電樁的設計標準是三千瓦功率,相當于家庭安裝一個大型空調,安全是有保障的。”
據悉,目前,山東省能源局已制定了關于加快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相關規定,等到省政府批復后即可頒布實施。
充電樁的安裝使用在省內一些地方已經順利實施。濟南領秀城公園世家小區在2017年啟動充電樁建設項目,交房前所有的充電樁已安裝完成,目前每個車位上都配有一個充電樁。山東魯能亙富開發有限公司工作人員曲澤洵介紹,小區按照“每位一樁”的方案設計,設備也符合國家安全規定的標準。為避免出現用電超負荷的情況,電力公司在小區實行有序充電的方案,根據變壓器的容量,通過智能化的方式,把高峰期的充電負荷調到低谷期。
領秀城中央公園西三區在2014年交房時并沒有配備充電樁,隨著電動汽車的普及,也有一些業主前來咨詢是否可以在地下車位安裝充電樁。“我們非常支持,”北京盛世物業濟南分公司中央公園西三區項目經理孔德勝說,物業將加強巡視頻次,業主在充電過程中要注意安全隱患。
2016年,山東省出臺了《山東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新建住宅要百分之百配件充電基礎設施或者預留安裝條件。欒健介紹,文件出臺之后,新建的居民小區已經全部預留或正在建設充電裝置。
同時,上述文件還規定,山東省高速公路新建服務區在建設驗收時,必須配置充電設施,已經建成的高速公路服務區也要在2020年之前加快建設配套充電設施。目前大多數新建的服務區已配套建設充電裝置,但一些改造的服務區和老服務區在這方面還有一些“欠賬”。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濟南東服務區、G2京滬高速濟陽南服務區、G20青銀高速鄒平西服務區、G20青銀高速淄博服務區等都沒有配備電動汽車充電樁,甚至有的服務區因急于開業而沒有配備。
欒健介紹,按照2018年9月制定的新能源發展規劃,到2022年,山東省將完成建設10萬個充電樁,“建設充電樁的工作不能停歇,我們要全力推進,更好地滿足社會的需求,讓新能源汽車行穩致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