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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泉·城文化景觀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擅自利用遺產建筑辦展覽最高罰5萬
26日,濟南市城鄉水務局網站發布《濟南泉·城文化景觀保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記者從中了解到,“泉·城文化景觀”遺產區禁止進行任何與遺產保護無關的地上或地下建設工程,緩沖區實行分級保護。在遺產區擅自利用遺產建筑舉辦展覽、展銷、演出或者拍攝電影、電視、廣告等活動最高處罰5萬元。
“濟南泉·城文化景觀”是指列入《中國世界文化遺產預備名單》中的“濟南泉·城文化景觀”(以下簡稱“泉·城文化景觀”),由彰顯遺產價值的泉水、人工河道、人工湖泊、人工渠系、水閘及城墻、泉水公共空間、泉水街巷、泉水宅院、泉水園林、泉水寺廟十類遺產要素組成。
根據征求意見稿,“泉·城文化景觀”保護將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保持“泉·城文化景觀”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泉·城文化景觀”保護應與社會經濟發展統籌兼顧,同時尊重“泉·城文化景觀”利益相關者合法權益,促進權利與義務相均衡。
根據征求意見稿,“泉·城文化景觀”遺產區內禁止新增或填埋泉池、人工渠系、泉井,擅自更改泉池、泉眼、泉井、人工渠系等水利設施的位置和改變遺產要素與周邊環境的歷史格局,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并追究相關責任。同時禁止擅自遷移、拆除、修繕或原址重建遺產建筑和開展對遺產本體安全、環境格局、風貌和價值認知造成不良影響的改造。
禁止進行任何與遺產保護無關的地上或地下建設工程,必要的保護利用、環境整治、安防及消防、基礎設施提升、大型公共服務設施等建設工程,不得破壞遺產的歷史風貌,不得建設污染遺產本體及其環境的設施。對場地景觀綠化、鋪裝等應避免過于現代化,應注重與文化景觀的歷史風貌相協調。對建設項目高度、體量、風貌、形式、色彩的控制應符合各遺產管理單位的管理規定及歷史文化街區的相關管理規定。
值得注意的還有,在遺產區擅自利用遺產建筑舉辦展覽、展銷、演出或者拍攝電影、電視、廣告等活動的,將由濟南市城鄉水務主管部門聯合濟南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等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在遺產區擅自設置戶外廣告設施,違章擺設攤點的,由濟南市城鄉水務主管部門聯合濟南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改正的,可予以強制拆除。此外,遺產區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等危害遺產安全的物品還將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緩沖區則實行分級保護。一類緩沖區內重點加強與文化景觀密切相關的山體、水體以及重要觀山視廊;二類緩沖區按《濟南名泉總體保護規劃》要求執行,重點保護濟南“泉·城文化景觀”的生態環境,保障泉水安全。
“泉·城文化景觀”應當如何保護與傳承呢?根據征求意見稿,“泉·城文化景觀”保護與傳承將以保存“泉·城文化景觀”的歷史信息和延續其價值為目標。對于相關要素的傳承利用,鼓勵發展社區服務、文化展示、旅游服務、文化消費等業態。禁止發展重油污餐飲、工廠、需要存放有毒有害物質和污染物的業態,公共和國有建筑禁止改造為私有、進入性差的功能,慎重引入產生聲光污染的商業功能。
征求意見期限自2020年3月26日至4月26日。修改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信件、電子郵件提出,來信請寄:濟南市歷下區龍鼎大道1號龍奧大廈,濟南市城鄉水務局,郵政編碼250099;電子郵箱:jncxswjzcfgc@jn.shandong.cn;聯系人:高飛,聯系電話:6660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