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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中小微企業獲政府采購合同份額占比近七成
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今年以來,該廳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通過推進政府采購“便利化”,全力支持中小微企業復工復產。1-4月,全省共授予中小微企業合同329.84億元,占全省政府采購合同總額的67.42%。
實施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評審價格優惠制度。對符合預留份額采購情形的,采購人須將采購預算中不低于30%的比例專門授予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或殘疾人企業,保證中小企業最低市場份額。對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的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的產品價格給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價格參與評審,提高企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競爭力。
實施預付款制度,要求采購人在合同中約定不低于合同金額30%的預付款,并在合同生效且具備實施條件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讓企業及早拿到資金組織生產。實施限時付款制度,在政府采購合同履行完成后,對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要求采購人在收到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資金。實施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制度,開發“政采貸”金融產品,中小企業可以憑借政府采購合同所蘊含的政府信用,無需其他抵押,就可從金融機構獲得貸款。1-4月,全省實現政府采購合同融資額14.64億元,有力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實施政府采購全流程電子化改造,實現企業在線獲取和提交投標(響應)文件、在線參與開標,節省了企業的資金成本和時間成本。對誠信企業免收投標保證金,減少了供應商的資金占用成本。(代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