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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中高考期間,考點500米內停止一切這類施工作業
近日,濟南市發布公告,明確規定7月1日至7月15日中考、高考準備和考試期間全市建設工地噪聲污染防治要求,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關于中高考期間全市建設工地夜間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通告
7月1日至7月15日為中考、高考準備和考試期。為嚴格控制噪聲污染,加強文明施工管理,保證中考、高考期間學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現就所有建設工地在此期間嚴格控制施工作業,加強市區噪聲污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
7月1日至7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各分局停止出具夜間建筑連續施工作業證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停止辦理建筑渣土處置運輸手續。在此期間,所有在建工程(拆遷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中午12時至14時、夜間20時至次日6時,不得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同時,7月7日至10日高考考試期間和7月12日至15日中考考試期間,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和距考點500米范圍內的在建工程,停止一切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作業(工程搶修、搶險除外)。
各建設、施工單位要嚴格執行上述要求,確因特殊需要必須施工的,按照特殊時限審批流程逐級報批,并對社會公示。
市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按照本部門、本系統職責分工,加大對拆遷、建筑、渣土處置、市政等施工工地的監管力度,要求相關建設和施工單位在此期間科學、合理安排施工計劃,嚴格控制產生環境噪聲污染擾民的施工行為。加強檢查力度,必要時進行聯合執法,從嚴、從重查處違法行為并將違法單位納入誠信系統公示,同時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記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