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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等交易文件事前審核 濟南持續優化招投標領域營商環境
6月1日,濟南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印發《關于加強濟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氣、供熱工程項目交易文件在線監督管理檢查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取消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等交易文件事前審核環節,采用告知承諾制,通過隨機抽查方式實施在線監督管理,進一步深化招投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市場營商環境。
根據《通知》,自2020年6月8日開始,濟南建設行政監督部門不再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等交易文件進行事前審核。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在交易文件發布前,只要承諾無限制性、排斥性和傾向性等條款,內容符合法律、法規等規定,并通過濟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審核承諾書,即可直接發布交易文件。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同時以《通知》附件的形式制定了《濟南市房屋建筑和燃氣、供熱工程項目交易文件違法違規行為》,明確告知招標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在編制交易文件過程中嚴禁出現的29條違反法律法規的條款,做到提前警示、防患未然。
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還積極創新監管方式,在電子招投標監管系統中設置了隨機抽查程序,通過隨機抽取檢查程序,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對已發布的交易文件進行隨機抽查。交易文件在線監督檢查,從項目數據提取、篩選,隨機抽取項目,到生成抽查結果,實現全程電子化,做到全程留痕。經在線監督檢查發現交易文件內容存在違法違規情形的,將責令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通過重新發布公告、澄清等方式及時改正,并對招標人及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的違法違規依法實施信用記錄。同時,按照“誰檢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在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定期公布。
在招標過程中實施告知承諾制,既簡化了招標程序,縮短了招標時間,優化了營商環境,又落實了招標人對招投標活動的主體責任,提高了招標效率,而監管部門從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后轉移,逆向使得招投標市場各方主體在招投標活動中嚴格規范自身行為,進一步提高了行政監督效能,規范了招投標活動市場秩序,可謂一舉數得。